重庆市涪陵第五中学校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重庆市涪陵第五中学校
2026年艺体特长生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艺术、体育类考试招生改革,完善艺体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涪陵区2026 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和正式学籍,或具有连续两年我市初中学籍(截至2026年春期)的市外户籍,具备艺体特长生报考基本条件(见附件6),品德良好、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二、招生计划
美术特长生 20名
书法特长生 5名
足球特长生 12名
国际象棋特长生 5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5月6日至5月11日。
(二)填报志愿
自愿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和监护人根据自身特长、成绩,自主选择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
(三)提交资料
5月11日18:00前,各学区管理中心、直属学校将考生报考资料上报区教委体卫艺科406办公室郭航瑜处(区外就读考生由学生监护人自行上报),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资料清单如下:
1.《涪陵区2026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件;
2.《涪陵区2026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报名表》(附件3)纸质件,每生1份;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4.考生考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特长水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需由考生就读学校审核签署“系原件复印”并加盖鲜章。
四、专业测试
(一)测试时间:
5月28日、5月29日。
(二)测试地点:
涪陵实验中学。
(三)测试办法
我区2026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测试方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由区教委统一打印,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在监护人带领下到测试地点参考。
其中,艺术类考生考场提供座椅和测试纸张,乐器、笔、画板、颜料等需自带;体育类考生需持区(县)级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测合格报告(测试前7天内检查有效,内容必须包括心电图、血压等)、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的相应凭证原件以及《免责声明》(附件4)。
(四)专业预录
专业测试总分值为100分(艺术类必考科目与加试科目分值占比为6∶4,体育类必考科目与选考或加试科目分值占比为4∶6),在报考同学校、同项目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预录,预录人数为该校、该项目招生计划的1.5倍,且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50分以上。
(五)公示备案
专业测试后15日内,区教委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预录取学生名单分别下发考生就读学校和招生学校(区外就读考生单独通知)。区内就读学校通过告知书的形式将专业测试成绩、预录取情况告知学生及监护人(告知书模板见附件5),并收取监护人的签字回执;同时将专业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向区教委反馈。
(六)测试费用
本次专业测试不委托任何机构测前培训,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五、文化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并取得有效的中考成绩。区外考生中考成绩按照涪陵区中考成绩记分办法折算给分。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
我区艺体特长生作为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录取对象为专业测试进入预录取名单,且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均达到录取条件的艺体特长生,录取人数不超过该学校、该项目的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
中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都相同时按选考或加试科目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再相同,按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已被录取的艺体特长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后续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可按中考志愿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二)降分规则
1.艺术类。考生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其中,专业测试成绩达到该项目全区前5名(按项目分别排名)的考生,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录取分数线下50分,但预录人数未达到该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1.5倍的除外。
2.体育类。考生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80%。其中,专业测试成绩达到该项目全区前5名(按项目分别排名)的考生,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降至录取分数线的75%,但预录人数未达到该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1.5倍的除外;涪陵五中足球为市教委批准的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项目,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全区前5名考生,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降至录取分数线的60%,且不受预录人数限制。
(三)后续管理
以艺体特长生身份降分录取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须保证在读期间持续参加艺体相关培训和竞赛,区教委和学校将定期对艺体特长生培养和竞赛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转学到其初中毕业当年中考成绩能够录取批次中所选的志愿高中就读。
具体要求及报名表请咨询考生所在学校。
咨询电话
(办公室)023—72897113
(周老师)19923683318
(谢老师)18996718110
(谭老师)15826250998

图文 | 教务处
编辑 | 蒋念池
一审 | 宋佳仪
二审 | 陈一杨
三审 | 丁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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