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牧歌一一捡拾珊瑚于时光的沙海(分享旧作之35:悠悠抄手情)
抄手,也就是馄饨,一种面皮包肉馅的食品,我们西南人称抄手。出生在70年代的我记忆中没有挨饥受冻,可是也没有太多的美食回味,哪像现在的孩子吃冰淇淋、酸奶、黑森林蛋糕、薯片、奶茶,北京烤鸭、牦牛肉······应有尽有。那时的我只觉得肉好吃,特别是肉丸子,塞一个进口,满嘴肉香,口角流油。后来我对包有肉丸食物都深情款款,包子、抄手、饺子......
学龄前的我一直跟外婆住在一起,我爱吃抄手,外婆就常做。那时买肉要凭票,每人每月一斤肉,基本上那些肉都被外婆剁在抄手的馆里,喂到我肚子里去了。小时的我可能吃多了抄手皮里的肉丸子,长得也圆鼓鼓、胖乎乎的。有时外婆没空,就跑到街上的小食店里,给我端来热气腾腾的抄手。四、五岁的我很不懂事,生怕外婆的筷子伸到我碗里“偷走”一个,双手紧紧护住碗,吃得很警觉。现在每当思绪至此,我都满怀愧疚,我心中默默地对早已升入天国的外婆说:对不起,外婆,原谅我!我好想如同外婆端来抄手给小时的我那样,也去街上端碗抄手到外婆手中,可已不可能了。
外婆在我 7 岁时去照顾表妹,我回到父母身边。我本性难移,依然爱吃肉丸子,给我包抄手的变成妈妈。妈妈是职业女性,不是一能干的主妇,家中的饭菜一直马马虎虎。大学时代,同学嫌弃食堂,可我觉得食堂的饭菜超级好吃,远胜家中。可有一样,我怀念妈妈的味道,那就是抄手。妈妈的抄手没有名贵食材,可是每次做得很用心,肉里有葱、姜、榨菜、盐、味精、鸡蛋,还混有时令蔬菜,有时莲心,有时平菇。这样细致做出的抄手浸在红油或清汤里,十分鲜美。大一的一天,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听李春波的《一封家书》,我的眼与心开始“下雨”。我怀念家中当我学习疲惫饥渴时,妈妈端到书桌前的那碗抄手,麻油、葱花的香气伴着肉味的醇美。我口中津液涌动,破天荒,我厌弃食堂,思念起家中的饭菜。
如今餐桌上丰富多彩,偶尔我会从超市中购回现包的抄手,可已比记忆中的抄手味逊了许多。在悠悠岁月时空中,我常常仿佛看到一碗香气扑鼻的抄手被一双苍老的手或一双稍微年轻的手端到我面前,我味蕾的记忆复活了,那是属于我的抄手。不光它的味道,还有它承载的长辈的深情,那是我珍贵的情感财富,慰藉着我的生命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