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早酒,还要骑摩托车在集市穿行~
3月6日,涪陵公安交警新妙公巡大队在新妙场镇开展摩托车突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当天10时14分许,大队民警拦停了一辆载人的无牌轻便三轮摩托车。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人陈某身上有酒味,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民警对陈某这种危险的驾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现场讲解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根据相关法规,陈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将被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
涪陵交警提醒: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涪陵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