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涪陵——青羊夏葵姑贞节牌坊背后的故事
花了七八天的时间翻阅历代涪州志,把青羊牌坊的主人——夏葵姑的一些事情找出来了,以前未见公开过。这应该是目前关于夏葵姑最全的历史记载了。
现在网上的牌坊建于道光二十年的说法是错误的。
视频中的解说比较简约,有兴趣的,建议阅读下面的文字。
在涪陵区青羊镇青羊村,老地名为“青羊铺”的地方,有一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称为“青羊牌坊”。牌坊为四柱三间五檐形式,大致宽7米,高8米。
牌坊上的部分区域在文革时期被涂抺,写上了语录,也因如此,牌坊才被保留下来。
牌坊上部的“圣旨”位置处空空如也,已经不知所终。
所幸横梁上“旌表田伦未婚之妻夏葵姑正节之坊”的题记还可辩认。说明这是一座贞节牌坊。
一 牌坊建筑的历史
牌坊,是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建筑形式。其起源,应该是居住街坊的坊门,最初大致就是两根柱头、一根横梁的简单形式,横梁上标记坊名。后来,则向复杂化方向演变,转化成带纪念、彰表性质的建筑。牌坊大致可分公共和私人两类,公共类一般带地标性质,分布在署衙、庙宇、村落、路桥等处。私人类则用于彰表纪念个人的科举、政绩功绩、贞洁、孝义、长寿等,散布于田间地头的道路之上。到明清时期,私人类牌坊建筑在数量上和形式上都达到了顶峰。
到当代,仍然不断有新建牌坊出现,但大多回归到“门”的属性,成为地标性质的建筑,比如旅游景区的大门,两地交界处的标记,某个镇、村地名的标记,等等。
二 贞节牌坊的历史
牌坊中,给女性所立的贞节牌坊占很大比例。如《乾隆涪州志·营建志·坊表》记载的此时涪州清朝时期牌坊共10座,其中8座都是贞节牌坊。
中国封建社会一直有对女性不失身或对配偶从一而终的要求。但隋唐之前,都较为宽松,甚至武则天可以先嫁唐太宗李世民,后嫁唐太宗儿子唐高宗李治。当女帝后,还可以包养面首。
但宋朝时,随着程朱理学(程,即程颐,就是在涪陵北岩点易洞研读易经,形成理学思想的的那个程颐)的逐步形成和占据社会正统思想地位后,对女性贞节方面的约束就越来越盛,甚至从道德上升到法律,到明、清时到达顶峰。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紧套在女性身上,大家闰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行不露趾,笑不露齿,女性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依附于男性,女性要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要严守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四德),等等。
明朝洪武元年,明太祖朱元璋即下诏令要旌表节妇,三十岁以前死了丈夫的民间寡妇,凡为夫守志,到五十岁以后仍不改嫁的,朝廷就可旌表门闾,还可免除本家差役。到了清朝,法律更加鼓励守节。贞洁烈女可以获得皇帝敕建的贞节牌坊,光耀门楣,而失贞、改嫁者不但要被邻里乡亲唾弃,甚至还可能被沉塘。
而能得皇帝敕建贞节牌坊的女子,大致是四类人。
一是“节妇”,即丈夫死后不改嫁,终身守寡的女子。
二是“孝妇”,即孝敬老人的女子。
三是“烈妇”或“烈女”,即刚正且有节操的女子,或以死保全贞节的女子,或是丈夫死后,自杀尽节的女子。
四是“贞女”,即还没过门就死了丈夫,一直守节不再嫁的女子。
三 夏葵姑贞节牌坊
通过青羊牌坊题记“旌表田伦未婚之妻夏葵姑正节之坊”中的“未婚之妻”和“夏葵姑”的名字可以看出,夏葵姑是贞女,青羊牌坊是私人类牌坊,是彰表还没成亲就守节的夏葵姑的贞节牌坊。
根据《乾隆涪州志·卷二营建志·坊表》记载,此时涪州由清朝朝廷旌表的10座牌坊中,其中一座为记载为“贞节坊,为田伦未婚妻夏葵姑建,在长里青羊铺”。
清朝初年,涪州设长滩里、白石里、罗云里三里,也称长里、白里、云里。康熙七年(1668年),武隆并入,再增东里和西里,此时涪州共五里三十一甲。根据《乾隆涪州志》的“长里乡市”的记载,长里有“青羊铺场,州南九十里。宋元丰五年,铺南建文昌宫,石壁刻有羊一,故名”。现在青羊镇“桂岩题刻”以及“青羊石刻”,只与夏葵姑贞节牌坊隔着十几米的距离。
据上,今天我们在青羊镇青羊村所见到的夏葵姑贞节牌坊,就是《乾隆涪州志》中所记载的夏葵姑贞节坊。
夏葵姑贞节牌坊建于何时,历代《涪陵州》中并未见记载。而且牌坊上很多题记、图案也在特殊年代被涂抺后写上了语录,在没剥离之前,也找不到有用信息。有文章说建成于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这肯定是错误的,因乾隆五十年(1785年)成书的《乾隆涪州志》已有记载,因此,牌坊至少建成于1785年前,迄今至少有240年历史。应该是涪陵境内最古老的牌坊之一了。
官方文保碑定名“青羊牌坊”似乎并不够准确,因为很多人并不知道“青羊”是一个地名,可以用“青羊夏葵姑贞节牌坊”或“青羊铺夏葵姑贞节牌坊”似乎更好。
四 夏葵姑其人其事
《乾隆涪州志·卷十人物志·列女·贞女》中,共记载了三名贞女,其一何女,“……,苦节五十年,年七十二岁而终”;其二黄姑,“……,年六十六岁以守贞终”。其三就是夏葵姑。“夏葵姑,夏粲之女,田伦未婚妻也,望门守节,白首无暇,奉旨旌表。自行纺绩,置田一段,施入节孝祠以作香火,每年约收租钱一十二千文,经儒学掌管,现有碑记。”
从这段仅62字的记载,我们可以分析出:
一、夏葵姑,出生年月不详,其父夏粲,其夫田伦。
二、夏葵姑与田伦有婚约,但还未完婚,田伦就已去世,此时,夏葵姑估计二十岁左右,甚至还不到。
三、夏葵姑决定(或被决定)不再嫁他人,只为田伦守节,即“望门守节”(没有结婚过门,称望门),守“望门寡”。
四、夏葵姑守节期间,靠“自行纺绩”,最终“置田一段”。说明夏葵姑是个勤劳,女红手艺不错,且善于理财操持之人,靠自己的双手,积攒起田产,当上了小地主收取地租。
五、夏葵姑将自己(应该是一部分)的田产“施入节孝祠”,捐给官办“节孝祠”,由涪州儒学掌管田产出租、收租等日常事务。每年收到约一十二千文的地租,则作为“节孝祠”的香火钱。此捐赠立碑为据。
六、夏葵姑“白首无暇”,长年坚定守节。几十年的守节后,“奉旨旌表”,皇恩浩荡,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贞节牌坊,有了属于自己和属于家族的巨大荣耀。从青丝缕缕,到乾隆五十年(1785年)时,已是白发。守节时限不长的女子,是没有资格获得贞节牌坊的,估计此时的夏葵姑已经守节30年以上,是50岁左右的人了。
受捐夏葵姑田产的“节孝祠”又是什么呢?
据《乾隆涪州志·卷七祀典志·节孝祠》记载,“从一而终为节,百行之原在孝”。“巾帼有此,更彰懿徽”,对女子而言,如有节、孝美德,更应发扬、表彰(懿徽,即美善。用以称颂妇德),朝廷在“每岁旌表之外,又特建崇祠,立总坊”,由涪州官府建起官方“节孝祠”,以祭祀节孝女子,“务期阐幽光而垂远久”,把这节、孝的美德发扬光大,永远流传。所以“节孝祠”也是朝廷对于节、孝女子的一种彰表方式,能进节孝祠,也意味着官方的认可。
涪州节孝祠的规格的“祠三楹”(房屋一间为一楹),位置“在学宫内,明伦堂右”。
此时的节孝祠祭祀明、清女子各14人。清朝14人中,13人只有姓,称X氏,还有1人,列其名为“夏葵姑”。由此可见,夏葵姑其人其事,在当时是有相当大的社会影响的。
在《乾隆涪陵志》60年之后成书的《道光涪州志·卷七祀典志·节孝祠》记载,节孝祠“每年春秋祭费,在夏葵姑施入节孝祠田内收租取用。其租钱每年收钱十二千文,经州儒学掌管,立有碑记”。此时的夏葵姑应该已经过世,但她捐赠田产的地租,仍在资助节孝祠的运转。
从历代《涪州志》的零散记载中,总算可以还原出一个稍显清晰的夏葵姑了。用如今的话来说,也是个网红级别的人物了,不但有朝廷旌表贞节牌坊,还进官方节孝祠享香火供奉,更入官修史志永远流传,自己还创业有成,当上小地土,这是妥妥的白富美呀。
但贞女身份的她,真的过得好吗?
鲁迅在《我的节烈观》中,问:“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她”。问:“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她”。问:“女子自己愿意节烈么?答道,不愿。”“节烈很难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说是本人愿意,实在不合人情”。
附历代《涪陵州》关于夏葵姑的记载:
《乾隆涪州志》:夏葵姑,夏粲之女,田伦未婚妻也,望门守节,白首无暇,奉旨旌表。自行纺绩,置田一段,施入节孝祠以作香火,每年约收租钱一十二千文,经儒学掌管。现有碑记。
《道光涪州志》:夏葵姑,夏灿女,田伦未婚妻,望门守节,白首无瑕,奉旨旌表。自行纺绩,置田一段,施入节孝祠,以作焚献。每年约收租金一十一千文,儒学经管,现有碑记。
《同治涪州志》:夏贞姑,夏粲女,字田伦,未婚而伦卒。守贞不字,纺绩置田业,岁可入谷三十石,捐入节孝祠以供祀事。道署定案有碑记。
《涪陵县续修涪州志》:夏贞姑,夏灿女,字田伦,未婚而伦卒。守贞不字,纺绩置田业,岁可入谷三十石,捐入节孝祠以供祭祀。道署定案立有碑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