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李渡二水厂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涪陵区李渡二水厂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李渡二水厂项目(一阶段) 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马鞍社区均安村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以红星水利工程作为水源,采用“栅网絮凝+斜管沉淀池沉淀+V型滤池+清水池”工艺,供水范围为李渡新城北部,渝涪高速以北,渝利铁路以南区域,服务人口6.18万人,供水规模3万m3/d。净水厂征地面积19895㎡,折合29.84亩,围墙内占地面积约16526㎡,折合24.79亩,构建筑用地5455㎡。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项目一阶段新建从净水厂到现有供水管网的输配水管段7.21km。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2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小龚 联系电话:15823036885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