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风杂谈] 2020年涪陵十四中初一新生招生简章
招生规模
今年共招收初一新生40个班。其中34个走读生班(在本部),6个住校生班(在义和校区)。
招生对象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父母的住房在以下范围内且在此长期居住:
东面界线
滨江大道与中山东路交汇处,沿滨江大道至乌江一桥西桥头。
南面界线
沿兴华东路、罗家花园转盘、望州路、太极大道至实验路交汇处。
西面界线
沿实验路至实验转盘。
北面界线
沿兴华中路、高笋塘转盘、建涪路、人民东路、公园路、中山东路至滨江大道交汇处。
【2】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
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9日至7月10日,
涪陵十四中(北斗支路10号)运动场。
登记时须出示材 料
1.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 口 簿;
2. 房屋产 权有效 证 件;
3. 小学毕业证明(若小学未发可不带)。
( 已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中填报了信息的学生也需持以上证 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登记、审核。)
录取公示时间及方式
经学校登记、审核、家访确认后,学校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5日。
公示方式: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门卫室墙上张贴物。
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
2020年7月17日。
凭小学毕业 证领取《入学通知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登记和领取《入学通知书》者,视为不在我校就读。
特别说明
1. 若户籍在涪陵中心城区的子女父母无住房,需7月初到涪陵行政审批中心查询并打印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的不动产 权证明。
2. 若孩子户口的户主不是父母(第一监护人),需提供孩子的出生 证、独生子女 证或预防接种证 等能证明孩子与父母关系的原始有效证明材料。
3. 每位学生家庭只派一人到校登记。进入校门时,必须戴好口罩,主动给门卫人员出示健康码,经同意后入校测量体温。若体温达到37.3℃,请主动离校去医院检查;体温正常者到达登记地点后,自觉排队,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招生流程
联系我们
招生热线
023-85684395 学校地址
涪陵城区北斗支路10号交通方式
公交:104、105、110、112、115、117、
207、301、302、310路新世纪车站下车
区招生文件摘要《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办法”
1.城区居民子女入学
根据涪陵江南城区(崇义、敦仁以及荔枝部分区域)、新城区(十一校、十三校、十四校、李渡小学、涪陵二十一中、涪陵十九中以及涪陵巴蜀中学招生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方案,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若父母拥有两处以上的住房,在其父母长期居住房屋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若户籍在涪陵江南城区、新城区,父母无住房但与子女长期租房或常年寄居他处,在其长期居住地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
2.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市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未在当地购房)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入学要坚持“两为主”“两纳入”政策,按照《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的通知》(涪教委办〔2016〕138号)规定就读(小学为:城一校、城八校、城十校、十四校、十三校、李渡小学、白涛中心校、龙桥中心校、清溪中心校;初中为:浙涪友谊学校、师院附中、涪陵二十一中、涪陵十九中、涪陵七中、龙桥中学、涪陵四中),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读尽读,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 明材料的原 件和复印 件: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 明、合法工作证 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 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明。
3.移民搬迁和城市建设房屋拆迁户子女入学
房屋被征收时可一次性选择六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搬迁后的实际居住地按划片招生政策就近入学。
4.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人员子女入学
户籍在江南城区、涪陵新城区的,在廉租房、公租房区域内对应学校就读。户籍未在江南城区、涪陵新城区的,则按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规定,在就近的随迁子女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