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牧歌一一捡拾珊瑚于时光的沙海(分享旧作之54:言情很美)
不知哪年哪月起,新中国兴起了偶像剧热,我这个70后少时受琼瑶、岑凯伦的启蒙,大学时初识席绢,几年前又迷上明晓溪的《泡沫之夏》,自然我是偶像剧的粉丝。有人称伟大的作品都有个美好的故事,我猜那多半是美丽的言情故事。对我而言,正因为心动于情,我才能耐住性子,静下心来,观现实,审人性,悟哲理。
简·奥斯丁这个十八世纪的英国70后,一生6部小说皆言情。谁都记得伊丽莎白与达西在舞会上的初次见面,帅哥不经意的傲慢导致美女下意识的偏见,却不料一场天作之合阴差阳错地展开……还有那个自以为是,超级爱作媒的爱玛,漂亮、富有、虚荣、挑剔、好强,当然又那么可爱,这样的女子又岂不聪明?当她意识到爱上了姐夫的哥哥,自然努力抓住,决不拱手相让,哪怕那人是自己之前疼到心窝里的闺中密友。简氏笔下人物性情鲜活,生活中似曾相识:书中某个讨厌鬼好像是大学宿舍斜对面那个处处与我作对的势利“白骨精”;又似乎是银行里遇见过的平白无故就出口伤人的“包子脸”女出纳……奥斯丁的小说被赞为“三寸象牙雕”,闺秀絮语却道出世间百态。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们两个都经过坟墓,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无数平凡的女孩心中大概都回响着简爱的这段激情表白吧,谁说爱情没有深度?
上佳言情往往笔触轻松搞笑。台湾的席绢写了《上错花轿嫁对郎》,成了大陆重播率很高的老古董偶像剧,影星黄奕、聂远,还有沙溢,有可能因这部戏开始走红吧。巧的是我在大学里偶识席绢看的就是它,20岁的大姑娘了,居然看得心脏怦怦跳。让我脸红又惊奇的是,言情新锐席绢创意地将扮男装的女大夫为赤裸上身的彪悍将军裹胸膛上的伤这一情节,写得绣花般细致,好象是:布条绕过来缠过去,两人靠得很近,呼吸相闻,肌肤相碰,触电般感觉……也许我记忆有误,不过确定的是没有情色,粗俗的字眼。
如今经历婚姻,人到中年的我当然嫌这桥段幼稚,不过席绢依然是我所爱。在《不请郎自来》中,一位贫苦的小男孩从一个有同情心的少女牙婆(古代为富户、官府买入佣人的职业)手中接过平生第一颗桂花凉糖,“糖耶,好香好凉好甜,好好吃的糖耶,不可以吃完,要快些吐出来包好,以后回家时可分给弟妹吃……晕陶陶的脑袋当下忘了前一刻他还惊惧出两泡泪,现下他全身每一个知觉都专注集中于这辈子从未吃过,也想象不到的人间美味中……”你笑了吧,是不是眼中还有潮湿呢?
盖斯凯尔夫人的《南方与北方》中,善良、美丽的南方牧师女儿
邂逅了北方冷峻的工厂主,不出意料北方男人情根深种了。情人胳膀上的镯子因时常掉下来,“落在滚圆的手腕上”,男人心不在焉了,“瞧着她急躁不耐地推上手镯,箍住细腻的肌肉,然后再注视它逐渐松开、落下。他意乱神迷,几乎要喊出来:‘又松开啦!’”无独有偶,东方男人也有相同的审美,可以断定这是普遍的人性了。《红楼梦》中的“薜宝钗羞笼红麝串”中,宝玉见宝钗生得“肌肤丰润,(红麝串)容易褪不下来……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禁动了羡慕之心,‘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她身上。’恨没福得摸。”
突然有股冲动想欣赏自己的手臂,可终不好意思,又手上事多,罢了!但记忆中固执地浮现出一只骨骼粗大,肤色黝黑的手,多年前在无数的午后、黄昏,在客厅的沙发上,电视开着,它轻轻摩挲着我肩膀下、手肘上的那截圆滚、腻滑。顿时仿佛有小铲温柔直抵心田深处,于草绿泥润处掘出一汩暖泉,于是整个身心都有了甜蜜的温度。
多谢生命中有个爱上我手臂的男人,我情感的天地才不荒芜。欣赏言情,研究言情,创作言情,乐在其中。许多言情可能源于梦幻,可是谁能否认它的美?而且不乏纯善与真实,不是吗?